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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您好!

事情经过是这样,
10月下旬,我在浦东浦明路潍坊西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起因是一辆SUV在浦明路潍坊西路口左转至潍坊西路时,和一辆迎面驶来的公交车发生碰撞,SUV碰到了骑电瓶车的我.当时我正在非机动车道上,沿着浦明路过潍坊西路路口,是绿灯,已经快过了路口,感觉左后方受到撞击,人飞了出去,我太太坐我车后,伤得比较厉害,头部两处伤口,腿上一条10厘米的伤口。
经交警认定,SUV车主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的问题.
1.医疗费中,有些发票上写着自负部分,是否我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2.在整个治疗过程中,我太太需要手术缝针,因此衣服/裤子等被剪坏,是否也可以提出赔偿?由于头部伤口隐蔽,因此头发被剃光,购买假发套的费用也可以由对方承担?
3.关于误工费,医生开具我5天病假,我休了3天(用了自己带薪年假),是否可以向对方要3天的工资?我太太休了一个月,公司还没有明确是否给一个月的工资,如果给(或者部分给)的话,我可以申请误工费吗?
4.精神损失费,可以赔偿多少?10/31日,原本公司派我太太去美国培训(签证/机票都办好),但由于本事故,没能成行,失去很好的培训机会,是否可以就此向对方索赔?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lyhu(上海)
提问时间:2010-11-23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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