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你好.我现在就是想咨询一下像这样子的情况我们是否还应该赔偿(如果还要赔偿经济范围是多少)事情发生在一个月以前了。我们是一个农用的摩托车(车有牌照)当时把人撞了以后我们及时把人送进了医院,经医院救治病人脸部刮伤。手腕骨头轻微破例,当晚病人手就已经可以自由上厕所,在医院救治了3天后病人说有恶心现象,我们就带他去漳州市医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结果检查结果不是车祸照成,而是病人本身就得了脑膜炎,医生当时也说了并不是我们的责任,病人大概我们乡镇在医院待了一周以后我们给了1千元的营养费。病人当时也没有异议拿了钱就出院了。可是一个月后病人又像我们提出要几千块钱的营养费,我就像咨询这个合理吗?我们家庭条件也不好,父亲手是残疾,母亲就是家庭主妇没有经济收入,就靠买点水果生意替补家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1丶已变质(福建)
提问时间:2010-11-23 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