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一起斗殴事件
一起斗殴事件 一个16岁的孩子在学校受人邀请参加群殴,但是他并没动手,在这次群殴事件中有孩子受伤,派出所已认定是轻伤,经过学校调解,这个孩子赔偿了2000元,学校说此事已解决。可事隔快1年了,孩子也升高中了,派出所突然到学校将孩子带到派出所,整整一天,然后说交保证金,直到家长将保证金汇到银行,派出所才放了人,并且还说只要不犯事就没问题,可事隔不到1月派出所又叫孩子去派出所,现在还不知为何叫他去(孩子并没犯事,事实孩子一直是个乖孩子)这件事给孩子和家长的心里压力都很大.请问派出所这样做合理吗?
注:受伤孩子家长并没起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剑客(安徽)
提问时间:2010-11-23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