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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事件

打架斗殴事件 前一段时间,我去肉市买肉,买了七、八斤,当我买完菜去买肉时,无意间放在秤上复秤了一下,发现肉少一斤,于是我又找到卖肉门市,他直接就说秤错了,说着割了桌子上的烂肉扔进我的袋子里,我不高兴的说了几句气话,他就开始骂我,于是我们吵起来,他直接从门市里冲出来打我,还跑出来几个卖肉的直接把我拉住,于是就打到在地,鲜血流的满地都是,于是我就报了警,警察赶来后,急救车把我送到医院,经检查,鼻梁骨骨折,身上多处受轻伤,住院15天后出院。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派出所准备调解处理,他说他也受伤了,还有看病的病例等,说是眼睛上看不见,派出所说等他鉴定出来看,说如果别人伤比我重,就得逮捕我,而且我的医药费也得自负,因为当时打架时冲我过来比较多,这个伤是不是我打的不确定,而且是不是旧伤很难说,因为眼睛上毕竟很难确认,据听说这个人以前头部(眼睛附近有旧伤)受过伤。请问即使是我打伤的,这算是正当防卫吗,如果算他应该负什么责任?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段保卫(陕西)
提问时间:2010-09-10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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