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20年以上工龄员工,病假时限问题?

20年以上工龄员工,病假时限问题? 我想请教律师:在同一家单位工作年限累计二十年以上的,可休病假为二十四个月。假如我在该家单位工作时限在21年时生病,并且30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24个月。但到第23年我又生病了,这个时侯的医疗期时间是多少,怎么算?

我理解不准的是:工龄20年以上,可休病假时间为最多24个月。
是指在20年以上的,我只能休24个月病假,休完了我再生病就不能休了? 
还是指20年以上,30个月内累休病假时间24个月,过了30个月累休统计时间段,再生病,我还可以休24个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14019……(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4-07-24 11:2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