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样撤销给弟弟的房产赠与书?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我的补充: 2014-07-24 10:19
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确认撤销赠与的效力,要求腾房。
你好,一般不能撤销
房屋赠与以实际过户为准,未办理过户可以收回赠与。
房产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未过户的话,可以撤销赠与
一般不可以撤销。 我的补充: 2014-07-24 10:10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另外合同法还规定了几种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赠与合同在履行之前可以任意撤销。《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您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房产以办理过户为赠与完成标志,为办理过户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跟你弟弟协商吧,协商不成只能起诉到法院请求撤销赠与
可以委托律师帮你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