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家庭财产纠纷
家庭财产纠纷 我爷爷去世很早,我爸是家中长子,12岁就承担起家中的重担,奶奶与80年去世,爸爸在81年修建了两处房子,当时爸爸的工资最高,一块生活的只有两个叔叔和一个姑姑,他们都没有经济能力(当时是爸爸包工包料包出)83年结婚后,分家另过又修起两件房子,且94年房产证上是爸爸的名字,审批表也只有我家四口人的名字。但现在姑姑们说要分,(当时大姑也出嫁,小姑还没有能力),一审法院却认为搜是共同财产,这合理么?且1990年与2007年的分家契约认定作废,说90年的姑姑们没有签字。但是契约明确记载“挣得妯娌和姐妹们的一致同意”,且有兄弟三人与证人的签字和指纹为证。请问94年的宅基地所有权是我爸,这也应该是他个人的财产,审批表上也没有他们的并列关系呀?
补充:首先,我家这些财产有两份契约,我们是愿意遵守的,但是对方说没有签字,一审法院都作废了。我的疑问是,这些如果是按继承,那么我爷爷奶奶1981年前就去世了,她们应该在知道的两年之内争取自己的权利。而不是在30多年后的今天。退一步说,这些有爷爷奶奶留下来的三间房,和我爸1981出资修建的两间,84年我爸妈自己修建的两间,总共七间,一审法院都认定是共同财产。我认为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没有共同创造而在一起居住了也属于共同财产?
补充:关键是一审法院认为7间房子都为共同财产,爷爷去世时爸爸才12岁,奶奶都瘫痪了,付出那么多,仅仅得到爷爷留下来的三间房子的其中一间么。90年分家时姑姑们本身就在场而且同意的,其实兄弟三个已经从1990年就分过家了。要不也不可能我家一直住的20多年。我不明白的是,宅基地审批表上没有他们的名字,她们还能分到房子?而且法院也认可?
补充:您好,我家这个比较特殊,家庭生活里经济主要来源是爸爸,这是众所周知的,其他人有的在上学,即使不上学的也只能勉强维持自己的生计。何况爸爸从12岁便辍学承担家庭重担,供他们最少上到初中,有的上到大学,爸爸小学都没毕业。况且我们承认占了多少不给他们多少钱?他们仍不满足要强行霸占爷爷留下的一间祖屋,爸爸付出那么多只占了爷爷留下的三间房的其中一间。况且宅基地证在94年已更换,户主是爸爸,审批表里的并列关系也没有他们。请问,这个不能说明问题么?
补充:打错了,我们承认占了多少合理补偿他们多少钱么,可是他们并不同意,要强行霸占我家仅仅占有的一间老宅。而且法院好像还认可,我真是疑惑。
补充:爸爸一肚子委屈说不出来,贡献了那么多,没有得到他们感情上一点点的回报,别说物质上了,原因是爸爸现在没本事了。爸爸委屈的很,不同意让出仅仅占有的一间老宅,因为这房子对爸爸来说有特殊的感情,何况证也是爸爸的,审批表也没有他们的并列关系。我想问,法院能给强判么?对方四个人联手自己起草的分割建议书,一审法院完全按这个给下判决,这合理么?(对方在法院有点背景)谢谢大家的回答,不甚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h789(山西-阳泉)
提问时间:2014-07-23 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