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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工作8年,无故被辞退,是否可以要求这些赔偿?

工作8年,无故被辞退,是否可以要求这些赔偿? 我朋友从2002年3月起,在某杂志社当编辑,杂志社从未跟员工牵过劳动合同,上周遭到无故辞退。请问我朋友是否可以主张以下赔偿:
1.2008年1月以后的双倍工资,是11个月,还是一直到现在的34个月。
2.工作8个年头,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共8个月。该杂志社的实际月工资约3000元,但单位称基本工资为700元,其他是编辑费,所以只按照700元补偿,是否合理。
3.年终奖金。
4.杂志社大概2006年才开始给买的社保,是否可以要求补买2002年至2006年期间的社保。
5.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要求立刻办理离职手续,是否还要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请问以上几条是否可以同时要求赔偿,还是说只能选择其中几项。单位是否可以借口工资的一部分为编辑费,所以只能给赔付每月700元,盼望解惑,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uyu82……(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0-11-23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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