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物业公司以未交物业等相关费用为由暂扣新房钥匙
物业公司以未交物业等相关费用为由暂扣新房钥匙 和开发商合同约定的今年5月30日之前交房,5月30日当天办理手续是被告知要交齐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后才可验房拿钥匙,后来又发现其物业收费标准和合同约定、物价局核准文件均不符,另发现其出具的竣工手续文件上有瑕疵,所以当场没有办理手续。后期和物业公司联系交房事宜,其都强硬表态必须先缴费再交房,现在已离约定交房日期过去快2个月了,是否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对方依法办理手续并索要违约金??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超级马丁(安徽-宣城)
提问时间:2014-07-21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