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职工从2005年-2009年未休假,要求赔偿,如何处理?
2008年之后才有带薪年休假,可以安排其补休,也可以支付其年休假工资。
未休假,可要求加班工资,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05年到07年的年休假没得赔。08年的年休假过了时效,很难获得支持,09年的应该获得补偿。按日工资的3倍。
没有安排年休假要求支付日工资的三倍,否则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可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