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转让合同有效么?
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转让合同有效么? 2002年我舅妈(舅舅已过世,有一个亲表哥,舅妈改嫁)将房屋一套房屋(拆迁安置房,未办理产权)以9万5千元(一次付清)转让给我妈,双方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手写版)。
2005年,办理产权证之前,因舅妈一家欠下高利贷,无力偿还,请求我家同意将此处房产抵押银行,申请贷款。我爹妈因同情加之亲戚关系就同意了,舅妈向银行取得贷款8万,偿还期限10年,舅妈口头答应还完贷款就办理房产转让。房产证办下来,名字是舅妈的,房产证备注有银行贷款之类。
2008年,舅妈在还完贷款以后,在我家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悄悄将房产转移到我表哥名下。表哥又私自将此套房产再次抵押银行,贷款15万。
2013年7月,因表哥未按期偿还银行贷款,银行上门催收,穷困之极的表哥一直打电话发短信给我,我找我妈商量后,瞒着我爸偷偷拿了1万块钱给我表哥偿还贷款。
2014年7月,就是现在,银行又上门催收。不胜其烦的我家,想把这套房处理了。
子2002年转让到现在,此处房产一直由我家对外出租,收取房租。
房价不断上涨,此房现在市价在60万左右。
因表哥是舅舅唯一的儿子,又穷困潦倒。我妈想只拿回当年的本金9万5就可以了,房子还是留给表哥。
我爸的意思是还完贷款后,将房子卖掉,我家和表哥各一半。
我想请问,当年那份购房协议到现在还有没有法律效益。
要是表哥撕破脸,打官司的话,我家是不是很被动?除了当年那一纸协议,和当年舅妈办下房产证的复印件,我们手上什么都没有。
望耐心解答,不胜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iliwo……(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4-07-19 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