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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甲方的房子,乙方承租后无转让权,与丙方订立转让协议,乙方是否违法并应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的房子,乙方承租后无转让权,与丙方订立转让协议,乙方是否违法并应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是一国企拥有一门市部公房,乙方承租后用作酒水吧,而因其他原因在网上发布了店铺转让信息,丙方知晓后与乙方联系并建立了门市带技术设备转让协议签字盖了手印,并支付了订金(也就是“预付款”)。收据协议上约定了交付日期为七日若出现一方违约将承担违约赔偿,(乙方违约:赔偿丙方已付订金的双倍;丙方违约:已付订金不予退还)。丙方之后在甲乙双方房屋租赁合同中看到明确写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承包、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及其他处分租赁标的物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但乙方称可以在支付转让费全款后将原租赁合同交还甲方并撕毁再由甲方租给丙方重新签订甲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故丙方在第七日未凑足尾款选择违约,请问这个案子怎么处理合适?丙方是否有权追回已付所有全款?后期建议如何操作?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kivin(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4-07-18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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