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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筑

关于工程审计,复审的事宜!

关于工程审计,复审的事宜! 请问:工程项目已经过建设单位委托的有资质的审计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后又经过财政复审,又以各种理由扣减。请问根据审计相关条例,我单位是否可以按第一次审计结果要求结算。如果走法律途径,理由是否充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sclas……(江苏-淮安)
提问时间:2014-07-15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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