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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满释放人员父母双亡户口挂靠事宜
关于刑满释放人员父母双亡户口挂靠事宜 我有一个哥哥服刑了十几年,今年6月释放出来了。在服刑期间父母已双亡,现在有一个弟弟在南宁生活。被捕前是和弟弟两个人的户籍单独在广西柳州。哥哥被捕后柳州的房子就卖掉了,现在哥哥的户籍就只能落在原辖区的集体户上了。因柳州已经没有了亲人,也没有房子居住。现在是居住在南宁我的这里,为了方便照顾哥哥,我想把哥哥柳州的户口挂靠在我南宁这边。我咨询了南宁这边的辖区派出所,他们说要是证明得我哥哥现在已经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才能将他户口挂靠到我南宁这边。我查了关于国家对刑满释放人员落户的有关规定,在父母双亡,在原居住地已经无房子居住,户口是可以挂靠在直系亲属这边的。但我问广西南宁人口管理部门,他们说南宁市这边没有这种户口挂靠的情况。所以我想反应一下这样的情形,我要找南宁那个职能部门反应这个问题呢。是找司法局还是信访部。注:我们找过辖区派出所,派出所上一级的公安分局,南宁市信访局,南宁市人口管理部门。民政局,但都得不到解决的办法,我现在想求助法律咨询。国家明明都有关于刑满释放人员户口和安置的规定,为何符合国家规定的规定,我们却不能实行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angqu……(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4-06-27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