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人力公司找到工作,并与人力资源签了合同,合同上写着没有做满3个月要扣1个月工资的20%
这是可以诉讼维权的
不合法,单位无权克扣工资;可以向当地社保局监察大队投诉。
依法维权
此种违约金违反劳动法强制性规定,可通过劳动监察大队或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试用期间只需提前3日通知、非试用期间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离开,关于未做满3个月的约定无效,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投诉。
约定违法无效
协商无果,立即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这个约定有损劳动者法定利益,应该归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