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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诉讼被告不肯给地址不接受传票

离婚诉讼被告不肯给地址不接受传票 我与老公感情不和,要离婚,去年已经上诉一次,后来法院协调,第一次没有判离婚。现在半年已过,我再次上诉,男方已经去了外地不在家,法院与他联系要地址,对方不肯给,法院无法发送传票,这样怎么办?婚离不掉了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uefei……(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4-07-12 17:1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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