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关于交通责任的划分

关于交通责任的划分 我驾驶小汽车与一辆电动车同向行驶,电动车在马路中间行驶,我在电动车右侧,对方骑电动车往左后方回头看,导致车把跑偏撞上我的车左边倒车镜。我停车对方打电话亲属赶到后把电动车骑走,双方感觉应该是擦伤,对方家属让我开车带着去医院,所以没报警。到医院对方骨折,我交了6000的住院押金。第二天对方亲属报警。现在对方打电话说住院费花完了又让交钱,说他们政府里面有关系,如果不续钱就不给面子。现在事故责任还没划分。这情况责任报告谁的责任大一点?应不应该续钱??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523580……(河南-漯河)
提问时间:2014-07-12 13:4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