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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承租权纠纷

承租权纠纷 在2000年 我们家委托我二姨夫在他们村承租一块土地 租金12000 租期30年 现有其写的收条 收条上注明资金用处为小区占地费 他们手上有大队开的收据 因其也租了一块地 所以收据上只写了24000 占地费 并没有分开写 签收为我二姨夫 且并没有加盖村委会公章 村委会说有租地合同 但谁也没看到 合同上也没有签名 现在二姨夫家说我们家的地是他租的 我们是从他手里租的 可是明明是我们委托他向村委会承租的 且不知其收据上没有我们名字 这件事于最近才知晓 我想问村委会所开收据是否合法 我方收据上所注资金用处是否能证明承租权为我方的 周围邻居都知这地为我方所租 他们证词有用么  我们想争夺承租权如何做 村委会这样租赁土地是否合法?是否可以要求村委会开具证明证明此地为我方承租?希望各位不吝赐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ote03……(北京-怀柔区)
提问时间:2014-07-11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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