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部队有权利要求我替家属还钱吗
部队有权利要求我替家属还钱吗 你好律师:我是部队现役军人。2007年6月,我家属的一个朋友给她40000元钱,让我家属帮助做投资。我家属为其写了一张收条,内容是:今收到人民币40000元整。后来投资款没收回来。在2010年10月份,她找到我所在部队领导,让我还钱。我部队领导也要求我必须替家属还钱。我想问一问,我有义务还这笔钱吗?部队这样要求我,是不是不合理?急需帮助,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吕王君(河北-秦皇岛)
提问时间:2010-11-20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