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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

故意伤害

故意伤害 故意伤害致轻伤,法官在判案当中对受害人和被告人说:“只要法官算出赔偿金额,被告人如实缴纳,法官就不判坐牢,只判缓刑”
受害人一着急流泪,法官就训斥受害人,就说:“你喝药给药,你上吊给绳。”
这样的法官做的对吗???
每次开庭不作任何说明,随便换陪审员,书记员。书记员让赶快签字,不让看记录;最后判决时,法官拿张纸,让被害人签字,被害人不知道是什么,法官让签字,受害人签字了。最后受害人的代理人对受害人说:“这是回达证,没读判决书,你怎么就签字了?”受害人这才知道上当受骗,判了缓刑。
这样的法官配当法官吗???!!!!!
在宣判之前,被告人欠被害人的劳务费多次索要非但不给,还打骂受害人。法官在调解当中,在法官办公室里被告人情愿坐牢也不赔偿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说:“我今天不走了,现在就去坐牢,我也不给你钱。”法官还是判他缓刑。这样的话法官难道听不见?判决书上还写被告人认罪悔罪,判他缓刑。法官这样判对吗?
求一位正义之士为我解答冤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szx19……(山东-枣庄)
提问时间:2014-07-11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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