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你好:我是初婚、丈是再婚,我与丈夫2004年9月结婚,婚后因他与前妻所生的女儿不接受我
你好:我是初婚、丈是再婚,我与丈夫2004年9月结婚,婚后因他与前妻所生的女儿不接受我 你好:我是初婚、丈是再婚,我与丈夫2004年9月结婚,婚后因他与前妻所生的女儿不接受我,矛盾不断,于2006年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十个月的儿子判由我抚养。离婚后丈夫每月见儿子的时候都劝说:为了儿子好回来吧。我也想让儿子有个完整的家。2011年9月我们复婚。跟着儿子的户口迁了回来。(在儿子的身份证拿到的当天我就再也没见过儿子的任何证件了)复婚半年后又因为他前妻所生的女儿(现己大学1年级)矛盾恶化,丈夫动手打伤我,我也报过两次警。丈夫口口声声说:要提前退休请律师与我又离婚、说要将我赶出家门,用尽方法逼赶我出家门,迫于再免受伤害、无奈我搬离家在外租房生活了1年多。8岁多的儿子由于是我1直以来照顾生活起居的、不愿留下跟他生活、宁愿跟我1起租房生活1年。因为我当初是家庭煮妇,没有经济来源。搬离家后又要租房又要照顾儿子的生活与上学接送问题只能就着儿子的上学放学时间做些钟点工维持生活开支,前半年丈夫是1分生活费都没给过我们。后半年他也只分摊儿子在学校的伙食费和托管费。这1年中我也回家问过丈夫、什么时候离婚?得到的答案是:我就是不离、拖死你。这1年多时间,我也考虑清楚,对他也绝望,我现在要离婚。丈夫是街道的科长公务员。条件比我好。他也抓住我没有和他1样的工作经济条件来争得孩子的抚养权。请问:我这种情况能取得儿子的抚养权吗?成功率会是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4-07-10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