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有关夜班费的发放及工资的计算方式
有关夜班费的发放及工资的计算方式 我是单位派到沈阳的实习人员(还没签劳动合同),其中11天上的是夜班(晚9点至后半夜3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6小时。带我们实习的师傅们长期上夜班,每天有10元的夜班费,而我们派遣单位却说我们是实习人员,不享受夜班费的待遇。另外我们是10月28日去的沈阳,到10月31日为止我们上了4天班,计算10月工资时少给我们开了1天工资,他们的计算方法是:基本工资-(基本工资除30天再乘27天)=应得工资即 我们执行月薪制,10月27日以前没参加工作,那么就得先扣除27天工资,这样一来我们上4天班只给3天工资。我们单位以上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jr8926(辽宁-葫芦岛)
提问时间:2010-11-20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