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 产权归属问题
首先,对于结婚6年,夫妻一方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条已经失效。
对于婚前个人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时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其次,新婚姻法对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的,有新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即此时您母亲出资为您购买的房屋,产权证上是您的名字的,属于您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所以,对于母亲出资为您买房,您不必担心房子会属于对方,在办理房产证时记得将您自己的名字写上,不要写对方的名字。
最后,对于您丈夫婚前的房子,该房子属于您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也不能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