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补充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一年,一个月之内由单位申请,超过一个月单位不申请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也可以申请,因此,你依然可以申请认定工伤。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你可以向辖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权益。
以上解答,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请问签书面劳动合同了吗?你们老板给你办理工伤保险了吗?
如果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办理工伤保险,那你只能先确认劳动关系,再申请确认工伤,后主张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