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屋内阳台公共雨水管漏水责任认定
屋内阳台公共雨水管漏水责任认定 我于2012年2月在上海买了一套2室商品房期房,13年1月交房,4月装修,七月上旬完工,8月底入住,房子北阳台内有一根雨水管,由于封阳台将雨水管包了一下,但前段时间发现北阳台有漏水现象,后找物业报修,物业以包水管属改动水管为由推卸责任,后找来装修公司将北阳台全部翻开查漏,发现为该公用雨水管可能楼上住户接排水,有漏水现象,现在管体破裂还是接口脱落尚未查明,我想咨询该事件中我、原装修公司、物业、开发商谁为责任人,应如何处理该事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en d……(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4-07-09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