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工作地点调动纠份解疑
工作地点调动纠份解疑 工作性质是医院的护工,医院虽然是政府性质的,但护工是承包给外面私人老板进行负责。合同工作地点为“东莞市”,此工作性质在东莞市多个镇有工作地点,当初面试入职时,交了200压金的工作服(合同里有提工作1年内不退还),另外,在入职时,并未说明今后有工作地点调动的可能,只说明要服从工作安排。
到工作的第二天,便说近期有可能会调动工作地点,当初感觉很奇怪,再过了几天我终于明白:其它地点的护士不太好招,基本上是在A镇这里招好,工作一段时间再调往B镇(环境等各方面没A镇好),若调动后出现的工作不理想,进而会出现辞职,同时拿不到200的压金,这招也太狠了点!
以上过程,我有无不服从调动的权益?虽然合同的工作地点没细分到哪个镇,并且说明要服从工作安排,那也应该遵循一下劳动者的意见吧?难道就没有一点选择的权利吗?
若由此出现的辞职,我真要遵循合同的不合理要求(未满一年不可退还压金)而没机会拿到压金吗?人权里都有讲到不能收取劳动者任何压金的,我可否辨护?该如何辨护?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984sh……(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09-03-13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