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信调查
银行对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是否有认定的责任
银行对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是否有认定的责任 我于今年3月份为借款人在邮政储蓄银行进行了担保,金额18万元。银行的信贷员似乎和借款人非常的熟悉,并在晚上下班后给借款人办理了相关手续,结果一个月后,借款人就不能按时还款了,银行就开始找担保人进行协商还款。事后我了解到该借款人去年在其他银行也有贷款,并且远远的超过了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就在借款人已经没有任何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又于今年3月份从邮政储蓄顺利的办理了贷款业务。像这期不良贷款中信贷员是否也应该付工作失职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木了年华(河南-济源)
提问时间:2014-07-08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