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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如何向公安局讨回公道

如何向公安局讨回公道 我们是浙江省的。2007年,县公安局将我们十一个公民的IP地址、电话号码、家庭住宅、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等个人隐私,以盖着公章的书面形式,交给了另外一个公民。致使我们陷入无休止的官司之中。我们向法院告县公安局,但是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县法院均以“不属于平等主体间的纠纷,不属于民事审判范围”和“不属于行政审判范围”裁定不予受理。我们上诉到中院,也被以同样的理由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我想请教尊敬的律师,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该怎样维权???渴望您的指教。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我不是刁民(浙江)
提问时间:2009-03-13 15:0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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