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女友未婚先孕,女方父母要求打掉,女方父母准备告我强奸
协商处理吧,,
不构成强奸
这是不成立强奸的
你好,不构成强奸。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您好,如女方年满14周岁,且系自愿行为,不构成强奸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你好,女方年满14岁且自愿就不构成强奸,孩子的事建议你们协商处理。
你好,如果是双方自愿行为,且女方满了14周岁,你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双方是自愿的不算强奸
这种情况不好定强奸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若女方已满十四周岁的话,你是不负法律责任的
没有证据证明,强奸不能成立
打不打孩子由女方本人决定
你好,女方年满14并且自愿是不构成强奸罪的,建议协商处理。
您好,只要女方认可这是你们双方自愿的行为,并且女方年满14周岁的话,不构成强奸。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您好,如果女方已满14岁则不构成。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的行为不构成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