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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 我有个朋友前年的时候放贷,他是从别处低息借来高息放出去,我和同事们说我一朋友因放贷需用钱手里有闲钱的可以放他那里,利息是月息2厘,若用钱可提前说他就给拿出来,于是我的一个同事说叫我给他放上1万,我说你自己给他吧,他说我又不认识他还是你给我放吧,于是我答应了,去给同事放钱的时候我正好有五千元也一起放上了,结果我朋友给打借条的时候把钱合在一起写的我的名字,回来我和同事说了借条的事他说没事,条子你拿着吧。结果2天后他又给我五干元叫我给他放上,于是我把上次打的借条给他,我说这借条上的钱就全是你的了,我把这五千先不放了,借条你想改名我叫朋友另开个借条,他说不用就这样用吧。结果我朋友去年放贷收不回来,到现在还不了钱,同事说钱是借给你的,要我还。这种情况我有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alzxf……(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4-07-07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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