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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 我县栾家坪镇栾存林借走我十万元,保人叫赫才明。现在借款人找不到,保人不管此事。我起诉至安定正法院,安定法院也收走我诉讼费两千元,但两个月过去了,法院仍然没有立案,让我去找人。请问丁律师,法院收走诉讼费后不立案是否合理?我是否也向法院说的那样自己找人?法院是否可以直接传达保人(保人具有连带清偿责任)?保人现在也害了重病,是否保人有什么不测,我的钱就打水漂了?盼回复!谢谢丁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倒霉的云(陕西-延安)
提问时间:2014-07-03 22:0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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