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没收楼,但签订协议卖房合同可以撤消吗?
没收楼,但签订协议卖房合同可以撤消吗? 10月份,卖掉了一套还没有收楼的房子,该房子的合同收楼日期是是10年12月30日,咨询时中介说房产证在收楼后三个月左右就可下来的,结果经我们电话售楼部查询,回答说要半年。
现在,签订的协议是,买房付八万定金,收楼时加上定金共付三成首付(楼款71万元,收楼费用卖方负担),然后,收楼日付清三成首付后买方有权对该物业进行使用,现在,我们的担心是,现在国家出台了一些政策,个人房贷有可能贷不到,担心买方已经对物业进行使用,但是房产证要到六月左右才能办下来,如果该买方到时贷不了款,而我们的剩余款项银行肯定就不会那么快全结清给我们,现在,我想补充协议,规定如果买方贷不到款导致银行方面拖延的话,我们有权退回首付,撤消合同吗?
另:主要原因是,我们只有一套物业,是想换掉买市区的学位二手房的。感觉被中介骗了,和我们联系牵线卖房的中介和签协议的中介不是同一家公司的,并且买方协议上已经写上“买方可指定买方本人或第三方作为房管局指定房屋格式买卖合同,卖方不得存有异议”我担心房产中介走私单会对我造成影响,想撤消买卖协议,有可能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nya……(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11-19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