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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这样算明示违约吗?

这样算明示违约吗? 本人出租一商业网点,与承租方谈好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的取暖费用,但并未签订书面协议,于10月29日上午向承租方发出意向租房合同载明由承租方承担取暖费用,同日下午收取承租方2000元租房定金,事后得知房产开发商要求必须缴纳第一年取暖费后方可领取钥匙,但现在承租方拒不缴纳第一年取暖费用,这样算承租方违约吗?我可不可以扣承租方的定金后将房屋重新租给他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jpt19……(辽宁-阜新)
提问时间:2010-11-19 13:3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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