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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租房屋由于以前租住的人原因导致我的财物被盗,此人是否有责任?

合租房屋由于以前租住的人原因导致我的财物被盗,此人是否有责任? 2010年11月1日在住处丢失笔记本电脑2台(我和同学的)。10月31日晚搬进该房屋,10月30日晚在此租住的王某(女,20岁)搬走。王某搬家时有2男帮其搬东西。此2男在10月31日给我同学(在建筑公司上班)打电话以想要学看图纸为名曾进入过我同学房间。我住处三室一厅共三家合租,我同事、同学、我各一室,当日搬进时我房间锁坏,门未锁,同学房间门锁被破坏,同事房间为被动。当日报警后,派出所找到王某,王某开始说什么都不知道,自己没有钥匙,搬家时2男是网友,认识刚2天。现联系不到。后王某承认自己钥匙被2男拿走,是2男偷的电脑。请问,现在王某是否对此事负有法律责任?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byj008(河南-洛阳)
提问时间:2010-11-19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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