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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汽车由于他人的原因过户手续不足,汽车撞死人后,原车主是否要负连带责任?

汽车由于他人的原因过户手续不足,汽车撞死人后,原车主是否要负连带责任? 甲将汽车过户给乙,已经提交转移申请,但由于乙有交通违规,要清除记录后方可办理转移登记,但车管和乙均没有将该情况告知。之后又将车卖给了丙,丙某天把交给丁使用时,丁把一个路人戊给撞死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戊无过错,全部责任由丁承担。
现在戊的亲人将丁告上法庭,丙追加了甲和该车所投的保险公司为被告,请问甲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在交通责任认定事故中规定全部由丁承担,而且甲在汽车过户中是由于车管和乙的疏忽而导致手续不完整的。丁方律师认为应该把乙丙追加为诉讼第三人。
我要问的是甲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那么乙丙需要承担多少责任?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incred……(北京)
提问时间:2009-07-16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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