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的一条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劳动法》是1995年1月1日实行的,当时并不是双休日,因此才有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的规定。而实行双休日后,时间就相应地改为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超过40小时以外的就算加班,。
2,周六属于假日,单位应当按平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
3,单位没有发加班费,你们可以辖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来动仲裁,为何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解答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当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