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2011年拆迁协议被代签,2012年拆迁协议被擅自更改
2011年拆迁协议被代签,2012年拆迁协议被擅自更改 我与老公2002年4月份登记结婚,因为是自己家建的房子婚后一直和公公住一起,婚后我们对房屋进行了住改非,变成营业用房,2011年6月份拆迁,是由淮安市家盛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拆), 我老公的大姐就是此拆迁单位的员工。因为房产是属于我公公和我老公所有,拆迁当时(淮安市淮阴区房屋拆迁协议书)上被拆迁人一栏(由我老公大姐代签,其名字是有我公公和我老公,两人的名字)。2012年因为家庭内部发生了矛盾, 现在涉及离婚财产分割,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老公在他大姐帮助下向他大姐单位提交了一份(放弃淮安市淮阴区房屋拆迁协议书上我老公本人的名字), 在我老公大姐帮助下现在拆迁协议书上我老公名字被划掉,(申请内容是:由于该产权是我父亲所有,当时不是本人签字加指印,所以申请把名字去了掉,证明人及代签人都是我老公大姐),我觉得现在涉及的不是我老公一人财产,是夫妻公共财产,应该不是他本人申请就能这么简单把自己名字去掉的吧?我就是不知道拆迁协议书上我老公名字没有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被划掉,是否生效,受法律保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没有压迫的生……(江苏-淮安)
提问时间:2014-07-05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