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租房引起的纠纷
租房引起的纠纷 我们公司租用一房子作为办公室,租期是2013年2月1日-2014年1月31日,14年1月中旬我司重新租房,在元旦过后(1月3、4号)通知房东不租他的房子了(租房合同有写明退租要在1个月前通知房东),当时房东也同意了,押金也归还了,但是我们有2台空调房东说要卖给他,就一直放在他的房子了,后来跟房东协商空调的转卖价格,房东一直未出面,也联系不上人。请问这种情况,算不算是占用他人财产?房子的押金归还了,空调的纠纷和房子的租赁还有关系吗?我应该怎要回这2太空调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zxxj(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4-07-05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