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请问我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吗
请问我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吗 我于1990年与yy父亲x结婚,婚后买下宿舍房屋一套,1996年x身患重病,医治两年未愈,病重后期, x于1997立下遗属将房屋前面客厅、火房给原告居住,后面两间由前妻儿子yy居住, x死后yy和我生活5年左右,因yy结婚,然后按照x遗嘱分家,把中间通道封堵隔断成两家居住至今(分家后近12年双方无往来),因我另买一套新房,搬家后,将老房屋出租旁人居住,这时yy及其老婆想把我出租的房屋占为己有,口头否认遗嘱,我搬家后yy和其老婆拆开中间通道(原隔断处)侵入原告住宅,把我原住房屋和其房屋融为一体,经镇派出所到现场解决,现场制止yy继续拆墙行为并责令双方寻求法律解决。Yy及其老婆不听,于x月x日yy及其老婆继续侵权把租住我房屋的人赶走, 后又继续侵入我原住宅用水泥砂浆封堵死我出入大门,霸占为己有,使我无法进入房屋。
请问:我可以追究罗及其老婆的刑事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dengn1……(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4-07-04 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