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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吗

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吗 A(出借人)与B(借款人)签订了借款合同,A伪造C的签名为B的借款签署了连带担保承诺函,债务到期B未能还款,A起诉,C为参加诉讼,法院判决C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查封了C的房产,C应该怎么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A的刑事责任吗?什么罪名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929xia……(上海-黄浦区)
提问时间:2014-02-09 21:18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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