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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在1家火锅店上班、工作4个多月、本来工作好好的、但是现

本人现在1家火锅店上班、工作4个多月、本来工作好好的、但是现 本人现在1家火锅店上班、工作4个多月、本来工作好好的、但是现在店里强制要求我们服装统1、必须要穿1步裙和黑色布鞋、裙子鞋子必须自己买、我当时就不同意、这是店里要求、应该服装归店里买。我没买、也没穿、要么必须穿、要么走人、就因此事我写了辞职报告、可是同意是同意了、但是必须1个月才能走、上班这么久店都没有和我们签劳动合同。他说如果你现在走、只能按当地工资的最低标准给、我吓的没走、请问我该怎么办?还有我们面试的时候老板说好工资是多少、但是发工资的时候他不那样给、(工资+年中奖200+住房补贴100)就怕有的员工干不长将其年中奖和住房补贴扣了,干几个月扣几个月、这不是变向的扣我们应有的工资吗?拿到手的工资就跟他当初说的不1样了、用人单位他有权利变向的扣我们因有的钱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安徽-安庆)
提问时间:2014-07-01 13:3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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