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问题和承租权变更问题
您好!
改变承租人,不需要其他子女同意的,只要承租人和房管所同意即可的。
拆迁,承租人和同住人享有同等权利的。都属于拆迁安置人口的。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你好,协商解决不成的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你好,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3、原承租人的父母;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3、原承租人的父母;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注: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不受前述条件限制)。
你好,要结合当地拆迁政策等分析.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维权.
建议协商解决,拆迁款归爷爷。
你好,最好协商解决,拆迁款归爷爷
你好,一、变更承租人需要经过产权单位的同意。
二、可以起诉争取属于自已的权利。
第一,承租人变更只要经过房管部门同意和爷爷本人同意即可,不需要其他人同意。
第二,如果拆迁父亲拿走了补偿。可以以爷爷的名义起诉。因为爷爷是公房承租人。
根据《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规定,当原承租人死亡或者外迁,与其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在别处无住房的共居人享有承租人资格。也就是说,只能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选择。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这个需要看当地的具体拆迁政策,及你爱人的家庭成员具体居住情况和产权单位的意思,欢迎来电具体咨询或携带相关资料到所里当面咨询
问题一:我爱人也在爷爷承租的楼房里生活了25年!爷爷是否可以将楼房的承租人改为我老公!需不需要老人的其他儿女同意!(注:楼房是爷爷公司分的!我爱人的父亲曾经也是这个公司的员工,后来去的公交集团工作,且我爱人一家三口的户口均不在此套楼房里)。恐怕很难,因为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变更比较麻烦,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需要全体有继承权的人同意放弃才可以办理变更。建议具体咨询一下当地的房管部门。
问题二:如果拆迁我爱人的父亲拿走了房屋或者拆迁款我爱人是否有权利起诉争取自己的份额呢?如果该房屋有你爱人的份额,你们是有权利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你好,如爷爷奶奶同意的,可以立遗嘱将来房子有你们居住。
可以按拆迁政策及协议主张权利!
是否能变更承租人要看产权单位的具体规定,如果根据拆迁政策有你老公的份额你老公就可以主张分割,因为房屋的承租人是他爷爷,如果他爷爷是被拆迁人有权决定属于自己的拆迁利益如何处分。他的父亲不尽赡养义务,他爷爷奶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尽赡养义务
1、单位自管公房法院不管,能否变更承租人,要去找产权单位协商,你的情况有戏。
2、拆迁会怎样没法预测,要看到时候的拆迁政策。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按当地具体拆迁政策赔偿,拆迁款应当归爷爷所有。
涉及公房承租人变更及拆迁补偿,还涉及公房性质,建议电话咨询详情。
一、因老爷子在不能承租为你爱人,但现在如你所讲,你夫妻们在该居住,其他地方无房产,征收安置时,你夫妻应该得到安置房。
二、老爷子去世可以吧承租人改为你爱人,无需征得其他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