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们好!我与老公感情不合要离婚,可他拖着不肯离婚,因为我们的婚姻已经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两周岁以内归女方抚养。
起诉到人民法院解决
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可以起诉离婚,孩子两岁之内的,一般会判给女方。
男方应承担抚养费。
你好,起诉到人民法院处理
你好 可以起诉离婚 主张小孩的抚养权 如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