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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以恋爱名义不断索取钱物,金额近十万元,算诈骗吗?

以恋爱名义不断索取钱物,金额近十万元,算诈骗吗? 表弟去年9月谈了个女友,对方隐瞒自己的身份及工作状况,期间以结婚和拍婚纱照及旅游等为借口不断索取钻戒、首饰、苹果电脑、现金等,现在累计人民币近十万元。当中不断问亲戚借钱,目前手上有2万元的借条。最近发现此女从12年至今都无业,但是一直欺骗我们说是某五星级酒店的大堂经理!还以酒店要派遣她出过培训为理由,问表弟的目前拿了1万元现金。现在事情败露,她人也不见了,此行为是否属于诈骗?能否报警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olord……(上海-长宁区)
提问时间:2014-06-30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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