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帮忙行凶,可以不负责任吗
轻微伤是治案处罚。至于其他两个人如果没有伤害行为,那么是无法追究的。
如果构成轻微伤你可以提出刑事自诉,将全部加害人都作为加害人起诉。
轻微伤达不到刑事犯罪的程度,只能对其进行行政拘留。至于城管,做法确实不妥,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其行为进行处罚,不过实践中对他们的处罚一般仅限于警告等轻微处罚,或者不处罚。因此,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不要轻易开门。
因为是治安事件,其他人没有伤害行为 没办法追究,如果是轻伤的话,他们就是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了
您好:
1、对于打人,从伤情鉴定来看是轻微伤,除了治安拘留外,根据刑法规定,还不能追求其责任;
2、对于半夜非法入侵您的住宅,已经涉嫌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罪,此罪属于刑事自诉案件,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要求追求其责任。前提是你要拿到确切的证据,比如公安的出警记录,调查笔录,以及鉴定等证据;
3、可直接要求城管部门给说法,否则可以起诉追求城管的刑事责任。当然,如果对方态度好,愿意认错等,也是可以放人一马的。
以上,供参考!
你这个对公安机构处理结果不服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反映情况的。
轻微伤达不到刑事犯罪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