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不做医疗鉴定医院就可以不用负责任吗
不做医疗鉴定医院就可以不用负责任吗 医院选择错误的分娩方式,致使新生儿缺氧,拉断左手拉出婴儿,后数次被诊断为缺血缺氧性脑病-中枢协调障碍,就是脑瘫,现在婴儿过5个月了,医院就出了3万人民币后一直不理睬,要求我们做医疗事故鉴定。
我们认为,医院对新生儿造成了损害事实,又拿不出没有责任的证据,就应该对患儿承担救治责任,医疗事故鉴定是对医务人员是否进行行政处罚的条件,而不是医院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的必要条件,而且医疗事故鉴定是医学会出具鉴定书,有很严重的腐败和利益交换现象。
不做鉴定是不是医院就可以不负责任,不对患儿进行救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1960……(湖北)
提问时间:2013-07-31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