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人身伤害还是故意伤害?
人身伤害还是故意伤害? 朋友与一人(简称A)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将A推倒,随后送去医院发现A腰12椎压缩性骨折,经治疗后目前已经出院,朋友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近8000元。现在要解决后续事情,A要求朋友支付2万元赔偿,但朋友家里仅其一人工作,老婆待业在家带孩子,孩子才几个月,实在承担不起。A告诉朋友其已经犯了故意伤害罪,因为腰12椎压缩性骨折可以鉴定为9级伤残,按照正规法律程序要负担刑事带民事责任,要坐牢不说,还是要赔偿。朋友很苦恼,他不愿意坐牢也不能坐牢,但是他又支付不起A要求的赔偿金额,请问如何解决?A说的是真的吗?朋友的情况不属于人身伤害?A的要求合理吗?A能否要求朋友的父母代为支付?问题比较多,麻烦律师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quabb……(四川)
提问时间:2009-03-11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