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气愤

气愤 2001年,县民政局拨付给贫困户a户两万元人民币,a户自家出两万五,向同村b户买了房子(二手,一幢四上四下的房子,买了其中西面的两上两下房子),当时没有过户,也没有向b户人家索要收据,2010年,该套房子因建路需要,面临拆迁。b户人家以未过户为由,要求a户人家退还01年向你买的房屋。  问题:因为当时买这房子时县民政局出了两万,这房子是不是不能自由买卖?要卖也只能卖给民政局,而且价格不高于两万?这房子的所有权现在到底是属于哪方?a户人家,b户人家,还是民政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wf111……(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0-11-16 22:3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