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说一道、做一道、气愤。。。。
说一道、做一道、气愤。。。。 我是广东佛山顺德区新马木工机械厂的一名普通员工,进厂也有半年多,可是就在进厂签书面合同时厂部说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按时工的工资计算,试用期满后按计件的工资计算,也就是说多劳多得。 可试用期过后根本就没有按照合同所说的,以计件来计算工资,据我所知计件工资就应该有一份公开工件的单价,可是怎么都没有,整天都是盲目的苦干,这个问题让我们这些员工非常之气愤! 做了有大半年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个工资是怎么计算的,我认为这是在欺骗我们这些劳动者。有哪位大状可以帮我们这些无辜的劳动者辩理维权!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辛苦劳动者(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1-07-17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