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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期间是否开工资?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期间是否开工资?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是未达标,但是本人现在还没有完全恢复,(腰部摔伤,现在不能久坐。)自劳动能力鉴定之日起,至鉴定结果给出未达标,公司就没有支付工资。请问合法吗?经查询,《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九条 停工留薪期满或停工留薪期终止,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未能上班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生活津贴,其标准不得低于因病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请问青岛有没有相关规定?确实不能上班的,可否由医院开的假条继续休养病假?如果可以,最多可以休多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ira52……(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4-06-22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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